今年年初,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成功调解一起长达十二年的行政赔偿案,并顺利化解了由该案所衍生的多起案件,实现了“一案结多案解”实质性化解纠纷的良好效果。
案件承办人吕平有多年审判经验。通过查阅卷宗和多方调查,吕平发现,案件本身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由此产生的连环事件已经引发多起诉讼。一是二审判决生效后,不动产登记中心注销了郭某霞的房屋所有权证,郭某霞向周口市某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注销行政行为违法;二是县公安局以郭某霞使用违法手段骗取房屋所有权证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进行中(后取保候审);三是郭某霞涉嫌诈骗罪曾被立案刑拘15天,可能会申请国家赔偿。
“矛盾的关键点找不到,整个案件就是一团乱麻,关键点找准了,才能解决后续连锁问题,本案的关键点就是郭某霞!”吕平认为。
与此同时,对县政府的调解工作也在马不停蹄的进行,通过阐明强拆行为对政府形象的损害,逐步引导县政府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纠正错误并积极履行赔偿责任,最终县政府同意赔偿郭某霞33万元,双方就行政赔偿数额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当拿到赔偿款和刑事案件撤案材料后,郭某霞眼含热泪、万分激动,并承诺将积极履行调解协议约定,不再采取过激行为制造不稳定因素,更不会申请国家赔偿。
至此,三个案件均被化解。
注:以上内容摘自人民法院报,作者:刘熠博、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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